高女士-建议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信件主题: | 高女士-建议加强共享单车管理 | ||||
来信人: | 高女士 | 来信日期: | 2020年09月14日 | 来信编号: | DH202009140635 |
信件内容: | 高女士发现旬阳县城关镇普遍存在未成年学生(8-15岁中小学生)骑行共享单车,且有载人行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现高女士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共享单车管理,避免未成年学生骑行,出现载人行为。 | ||||
信件回复: | 旬阳县:共享单车使用规范有明文规定,禁止未成年人骑行或载人骑行相关规定,你的建议已向相关部门反映,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感谢高女士的建议。 | ||||
办理情况: | 已办结 | ||||
回复单位: | 旬阳市 | ||||
回复时间: | 2020年09月15日 | ||||
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