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旬阳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旬政发〔2024〕4号 | 公开属性: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日期: | 2024/11/4 | 文件有效性: | 五年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旬政规备字〔2024〕4号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对2023年12月底之前制发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本次共清理涉企规范性文件4件,拟修改3件,废止1件。
二、对需修订完善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订,按程序重新发布。逾期未修订完善的,一律停止执行。
三、废止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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