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按照陕西省乡村振兴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通知》(陕乡振发〔2023〕9号)要求,为了做好“雨露计划”补助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名称:旬阳市脱贫家庭新劳动力“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
实施地点:旬阳市21个镇
实施对象:2023年脱贫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
补助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按照每生每学年3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实施时间: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
绩效目标:通过提供雨露计划助学补助,解决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相关费用。
实施程序:1.各镇对符合条件学生逐人进行全面摸底核查。2.村级初核申请补助对象补助申请表、户主及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学籍证明(原件)、一卡(折)通复印件,已毕业的学生同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3.各镇对申请对象提供的原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市乡村振兴局。4.市教体科技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审核,对符合条件对象通过财政内网“一卡(折)通”直接拨付到户。
实施单位:旬阳市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洪 菊
公示期:长期
监督电话:0915-7202882 12317
通讯地址:旬阳市城关镇健康路96号
附件:关于开展全市“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和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ofd
旬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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