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重点民生服务> 交通服务> 正文详情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有关信息的公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4-07-30 15:15 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依据安交字函(2024)27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及安财建(2024)44号《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旬阳市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和涨价部分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费改税部分12.82万元,用于从事农村水路客运的运输企业和渡船经营人的补贴,每吨/年1984.52元;水路客运补贴资金涨价部分50万元,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相关要求,主要用于“便民行动”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


附件:旬阳市2023年度客运行业燃油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花名册.xls




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