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的通知》(安农发〔2024〕105号)要求,由主体自行申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资料逐个审核,确认符合规范管理要求的12家农民合作社和11家庭农场进行入库,现将拟申报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7天。如有意见,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周福琴
电 话:7202913
附 件:2024年旬阳市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入库拟申报名单 .xls
旬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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