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4号)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4年第4号
关于117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11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情况:餐饮食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豆制品9批次,合格9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合格1批次;糕点9批次,合格9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肉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调味品8批次,合格8批次;食用农产品43批次,合格4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旬阳市小河镇桥头超市销售的白芷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标准要求不得使用,实测值0.137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旬阳市小河镇大众超市销售的青椒中噻虫胺不合格,标准要求≤0.05mg/kg,实测值0.070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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