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军镇等21个单位使用的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0-12月社会保险补贴公示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 号)和《关于对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614 号)有关规定,经我局初核,拟同意红军镇等21个单位使用的302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16452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 月22 日 - 4 月28 日
监督电话:7220982
附:旬阳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10--12)月.xls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4月 21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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