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社会团体注销公告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下列1家社会组织符合注销
登记条件。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准予注销登记,自批准之日起原登记证书、
印章一律作废,今后不得再以原社会团体的名义在社会上进行各种活动,现予以公告。
附件: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
旬阳市桐木镇乐学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
52610928MJU842439L |
旬阳市桐木镇桐木社区一组 |
乐晓玉 |
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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