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4第(7)号
权利人:华李峰、屈先妮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城关镇康华园小区商贸城B幢1-1703室,不动产权证号:旬房权证产字第W400500-02-B-11703号的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4年7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联系电话:7777677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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