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祥刚等2名同志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的相关规定,马祥刚等2名同志向我局申报了创业补贴资料,经初审,马祥刚等2名同志符合申报条件,拟同意享受创业补贴共计10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2024年4月23日
受理电话:0915-7220368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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