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
不动产继(2024)10号
刘益森申请坐落于旬阳市神河镇神河社区二组土地使用权继承登记。土地证号:旬国用(92)字第01046号,该土地使用证登记在刘书宏名下,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土地使用权由刘益森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15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24日之前)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1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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