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旬不动产登字(2024)5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旬阳市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
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
|
旬阳市仙河镇仙河口村村民委员会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旬阳市仙河镇仙河口村三组 |
|
805.63平方米,合1.21亩 |
|
|
|
|
办公 |
宗地 四至 |
北:从测绘界址点J1-J2为界,齐武贤飞、武顺明住宅; 东:从测绘界址点J2-J7为界,齐蜀尖公路排水渠; 南:从测绘界址点J7-J8为界,齐村小路; 西:从测绘界址点J8-J23为界,齐后背墙石坎。 |
|||||||||
墙体归属 |
北:/ 东:/ 南:/ 西:/ |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03月25日
- 上一篇: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4第(2)号[ 03-22 ]
- 下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2024)54号[ 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