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2024第(2)号
权利人:杨远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旬阳市城关镇鲁家台社区鑫瑞大厦1幢2-1001号,不动产权证号:旬房权证产字第L300700-06-1-21101~1号的房产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声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 2024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部门将予以补发。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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