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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公示表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12-13 14:3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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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公示表

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信息公开日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结案日期

备注

1

(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

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旬阳县同城网络会所

91610928MA6TH4366N

刘庭

2023年2月21日接群众举报,旬阳县同城网络会所接纳未成年人上网。2月21日15时30分至16时20分,旬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核查。经查,现场上网消费者31名消费者上网消费,对该网络会所的监控视频进行调取查看,要求其场所负责人王侃对监控视频进行保存待查。通过调查取证,该场所存在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违法行为。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三条 第(三)项。

当事人持(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1号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或柜台缴款、网上缴款等方式缴纳。

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局

2023年4月24日

2

(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2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旬阳市城关镇领航优选超市(胡亮)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928MABTPQA39F

胡亮

2023年6月5日9时10分至9时35分,旬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旬阳市城关镇领航优选超市(胡亮)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店文具区内货架摆放有口算题卡、全优试卷冲刺100分等出版物,执法人员要求该店出示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该店人员只出示营业执照,没有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对涉案出版物进行证据先行保存登记。通过调查取证,旬阳市城关镇领航优选超市(胡亮)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版物。

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持(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2号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或柜台缴款、网上缴款等方式缴纳。

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局

2023年7月12日

3

(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旬阳市央都汇服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928MAB30R7T5N

王洪健

2023年9月8日10时5分至10时59分,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中泱都会三楼服务总台处前旬阳市央都汇服饰有限公司经营区经营有幼小衔接启蒙训练、笨笨熊小学生课外必读、爆笑成语等出版物,每本出版物有商场贴的定价条码及防盗条,现场负责人李海悦表示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提供该商场的进货清单5张及销售记录3张,我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采取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制作《现场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涉案出版物及进销货清单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现场负责人李海悦见证整个检查过程并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确认。通过调查取证,旬阳市央都汇服饰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违法行为。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出版物。

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持(旬)文综罚字〔2023〕F-000006号及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登录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支付或柜台缴款、网上缴款等方式缴纳。

旬阳市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2023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