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0〕 6号)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2023年省秦岭办反馈旬阳市汞锑工业公司位于安康市旬阳市小河镇龙王坪(秦岭一般保护区),该矿山出料口设置在县道边,严重影响过往车辆交通安全;石料堆放场占地面积约6.8亩,临时用地审批已过期,无防尘抑尘措施,且部分侵占河道;废水处理站设备未开启,三处排水口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河道,污染水生态环境”问题。
二、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环评批复文件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及时完成各项环境问题整改。
三、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旬阳汞矿区土壤修复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一期)设计方案规范设置出料口,规范矿渣传送运输;在出料口前后200米范围内,按照规范要求增设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警示灯等交通标志,有效警示、提醒过往车辆,有效保障该段道路交通安全;对清运前堆放的石料采取规范覆盖、遮挡措施;对废水处理站设备未开启,废水直排河道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站内设备的日常排查维护,定期进行检修;立即拆除违规设置的排口,对原有应急池底部及四周进行防渗处理;在污水处理站安装监控设备,全天24小时实施监控,每季度对水质进行监测。
四、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整改完成情况: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于2023年11月10日向该工区下发了《关于责令旬阳市汞锑工业公司环境问题限期整改通知》(安环旬发〔2023〕126号)。该公司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一是目前处于停产状态,在后期生产期间严格按照旬阳汞矿区土壤修复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项目(一期)设计方案规范将矿渣通过出料口传送运输,同时已在出料口前后200米范围内,设置了警示标志标牌、减速带、警示灯等交通标志,提醒过往车辆行车安全;二是已完成石料堆放场石料清运工作并对河道部分洒落石料进行清理;三是安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四已对故障的加药电机进行维修;五是该公司已将临时违规设置两处排口进行拆除;六是已按要求在污水处理站安装监控设备一套,同时完成今年一、二、三季度水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达标。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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