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关于2023年11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关于《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矿石破碎分拣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旬阳市构元镇大沟槽矿区金矿开采历史遗留弃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旬阳市汉江旬阳港综合枢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3个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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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安环旬批复〔2023〕23号关于《旬阳市汉江旬阳港综合枢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安环旬批复〔2023〕23号 |
2023年11月15日 |
2 |
安环旬批复〔2023〕24号关于《旬阳市构元镇大沟槽矿区金矿开采历史遗留弃渣污染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安环旬批复〔2023〕24号 |
2023年11月15日 |
3 |
安环旬批复〔2023〕25号关于《关口镇白家坡铅锌矿矿石破碎分拣系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安环旬批复〔2023〕25号 |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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