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关于注销李向保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按照旬阳市石门镇人民政府公函《关于申请注销李向保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函》及原房屋产权权利人李向保的申请,现将坐落于旬阳市石门镇谌家院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11幢3-6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陕(2021)旬阳县不动产权第002784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1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此证注销。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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