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举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李举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2023-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17日 | 文号: | 旬政字〔2023〕34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4-17 20:37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决定:
李举军同志任旬阳市人民医院院长,不再担任旬阳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李有智同志任旬阳市中医院院长;
龚立根同志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不再担任旬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建钟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高坤炀同志不再担任旬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旬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7日
- 上一篇: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 2023)299号[ 09-19 ]
- 下一篇: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 2023)300号[ 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