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3)181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宗地四界以权籍调查表为准。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登记。
双河镇卷棚村不动产权利登记名单:
张青根 魏正宝 庞时意
特此公告
旬阳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9月18日
【责任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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