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szfbgs/2023-0002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5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23〕11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3-02-25 09:32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5日
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评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着力推进市、镇、村三级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产业、文化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2号)、《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2024年创建周期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中医药函〔2022〕4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及省中医药大会精神,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评审为契机,紧紧围绕组织管理、促进发展、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中医药服务、监督考核、满意率和知晓率等指标,进一步抓好全市基层中医药工作,充分发挥传统中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和质量,推动全市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结合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实际,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中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市、镇、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旬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涉及中医药发展的要求。建立完善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相关事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加强中医药事业保障力度。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和基层中医药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大对市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村(社区)卫生室的投入,切实改善就医环境,扩大优质中医服务供给。
(三)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镇(中心)卫生院为枢纽,村(社区)卫生室为网底,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高校人才,合理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持续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市中医药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继续教育及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含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水平。认真落实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政策,建立高年资中医师带徒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发放激励机制。鼓励西医学中医。
(五)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继续开展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提高市、镇、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市、镇、村(社区)一体化管理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六)加强医联体建设。支持市中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发挥龙头医院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通过传帮带的形式,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推动医联体内服务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市域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七)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市中医院与镇(中心)卫生院医共体内中医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医教协同,促进中医药各领域与互联网全面融合,大力发展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增强自主可控技术应用。
(八)加大中医药文化宣传建设。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三名”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的总结、整理和宣传,推进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积极开展中医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名中医评选表彰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和先进典型引领,助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和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全社会营造重视中医药、发展中医药工作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中医药“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讲座、中医健身方法演示、中医义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群众了解中医、认识中医、认同中医,使用中医药技术,感受中医药文化。
(九)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政策。贯彻落实中医药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将具有显著疗效和成本优势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申报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将具有中医药临床价值的服务项目,积极向上级医保部门申报医保价格调整。支持院内中药制剂发展,制定推广使用标准,加强质量监管,将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申报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十)加强中医药监督考核。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点对中医依法执业、中医医疗案件、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等进行整治,加强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2月)
1.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
2.召开创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的文件、标准、要求,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3.开展全市中医药资源自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健全中医药人员基本情况档案。
4.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3-5月)
1.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成员单位配合,发掘、整理、推广民间中医药技术。
2.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市中医院等有关单位配合,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经验交流、老中医座谈、中药产业研讨等工作。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建设标准》,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估,并提出整改意见。
4.各相关单位对创建工作进行自评,并做好各种资料的整理归档、规范管理等工作。
(三)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6月)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现场评审评分表(2022年版)》的要求,组织自评自查,及时整改问题,查缺补漏,巩固提高,申请并迎接评审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国家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市卫健局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我市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医保、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卫健局加强对相关部门创建评审工作准备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差错较多的单位,采取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顺利通过创建验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治未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1: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2:旬阳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任务分解表.doc
解读材料://www.zybzzg.com/Content-2562421.html
- 上一篇:池河镇:召开残疾人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培训工作会[ 08-18 ]
- 下一篇:熨斗镇:发挥代表履职实效 助力搬迁群众“安稳”生活[ 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