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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3-07-18 16:1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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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为有序组织好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结合我市幼儿园布局和学位供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2023年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入园继续坚持“幼儿园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园”的原则,按照“户籍登记与住房登记并重、就业经营与养老保险并重”的入园登记要求,依据学生家长户籍地和家庭居住地,分学区组织入园。

(二)各镇幼儿园招生按照所划定的学区范围,组织学区内的户籍人口、进镇居住人口及外来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必须保证应入尽入。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要按照招生计划(附后)优先安排学区内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户籍人口子女、学区内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员子女以及学区内购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园,再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学区内其他人员子女入园。幼儿不得择园,幼儿园不得择生。

(四)幼儿园要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招收幼儿原则上应为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3周岁幼儿,村级完小和教学点招收学前班幼儿必须为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5周岁以上幼儿。

三、服务范围划分

(一)各镇幼儿园服务范围。

各镇幼儿园的服务范围以镇政府行政区划为准。

(二)本市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

本市城区的公、民办幼儿园不硬性划定服务区域。

公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域大致为:

市第一幼儿园:鲁家台社区全域和二小台阶路区域、锦绣家园小区。

市第二幼儿园南园:下菜湾社区商贸大街一巷经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台阶(孙家巷)至黄虎西路77号以西、健康南路以东区域。

市第二幼儿园北园:刘湾社区除丰景佳苑1号、 2号、3号、4号楼以外区域,鲁家坝社区全部区域。

市第三幼儿园:党家坝社区全部区域。

市第四幼儿园:小河北社区、老城社区全部区域、下菜湾社区商贸大街一巷经农商银行城关支行台阶(孙家巷)至黄虎西路77号以东(老城方向)区域,刘湾社区一组丰景佳苑1号、2号、3号、4号楼。

民办幼儿园的服务区域大致为:刘湾社区、鲁家坝社区可就近在火车站幼儿园入园;康华园小区可就近在康花园幼儿园入园;丽都小区可就近在丽都幼儿园入园。

四、入园条件

(一)学前幼儿入园时,需持幼儿计划免疫手册和无传染性疾病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监护人和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的园办理报名入园入班手续。各镇幼儿园在学区划分上如有区域条件限制的,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二)市直幼儿园招收的新生入园,须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与子女的户籍同在学区内,且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拥有产权的住宅房地址一致(不一致的按住宅房产权登记地址认定学区)。子女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址不一致的,按监护人户籍地址认定学区。对空挂户籍的不予认定。

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

2.进城落户和进城居住人口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持产权证的住宅房。

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

3.进城经商办企业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经商办企业场所在学区内,或其租住房屋在学区内,且在旬阳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外县缴纳,但2022年12月31日前在旬阳办理了接续手续的等同对待,下同)。

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时间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原件、复印件及经营场所门店的图片资料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居住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市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下同)一份。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具备: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城区有真实务工单位、在学区内有固定住所,且在旬阳市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以上。

入园须提供的证件为:法定监护人及子女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相应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属外县户籍的,须另外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监护人务工单位或本人缴纳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务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房主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城区新流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入园。确需在城区居住生活的,法定监护人可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市城区民办幼儿园联系入园事宜。

学前幼儿入园时,须持幼儿计划免疫手册和无传染性疾病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生程序

(一)组织入园报名。各公、民办幼儿园(具体指第一、第二(含二幼北园)、第三、第四幼儿园和城区民办幼儿园)今年秋季新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8月30日至31日2天,各园在组织完成本学区内的“四类”人员子女报名后若还有空余学位,最迟在9月1日上午8点前对外公布具体空余数额和招收“四类”以外人员子女具体方案,并在9月1日前将空余学位招满为止。

(二)建立新生学籍。各幼儿园要及时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核实幼儿信息,并在10月底前全部录入全国学前教育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招生组织工作。各幼儿园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倒排日期,制定本园招生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措施及人员职责。各园长是本学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做好本学区内幼儿的招生入园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和纠正家长在子女入园上的攀比、跟风思想,坚决遏制盲目进城、盲目择园现象,坚决遏制大班额。要加强上下联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妥善解决好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新问题。

(二)准确把握招生政策要求。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本招生方案,吃透招生政策,准确把握招生工作要求。要全面摸排学区内每位适龄儿童,仔细核查每位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项。要严格招生政策,把好条件尺度,做好接待和解释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级规模,坚持均衡编班原则,防止产生大班额现象,努力赢得家长的信赖和群众的满意,实现阳光招生。

(三)认真落实特殊人员子女入园政策。各园要全面学习、领会各级有关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残疾人口子女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等政策,妥善解决好各类人员子女入学入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各校应凭有关证件予以优先保证。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工作人员(包括军转干部)随迁子女入园,需凭工作调动文件、子女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到调入单位或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四)切实依法依规维护招生秩序。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招生条件、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城区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禁跨学区招收幼儿,严禁通过私自考试招收学生。一旦发现有违规招生现象,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职成股 0915-7206079

投诉电话:监察室0915-7203692




附件:

旬阳市2023年城区幼儿园招生计划

控制规模 控制学 2023年计划招生班数 2023年计划招生人数
学 校 (班数) 生数
第一幼儿园 27 945 9 315
第二幼儿园(南园) 13 455 4 140
第二幼儿园(北园) 6 210 4 140
第三幼儿园 13 455 5 175
第四幼儿园 7 245 5 175
公办幼儿园合计 66 2310 27 945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