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正文详情

旬阳市蜀河镇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2 10:11 来源: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市蜀河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办公地点:蜀河镇高桥社区二组

办公电话:0915-764230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会安排人员值班)

单位职能:

中共蜀河镇委员会领导本镇党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工作;蜀河镇人民政府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本镇农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制订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健康平稳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基层党组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带领群众奔小康。密切联系群众,及时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五)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抗旱、防火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实施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便民服务工作。推进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效能和水平。

(七)负责辖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八)加强镇村财务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开源节流,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九)拟订镇村建设规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加强公用、市政、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精神文明、文化旅游、拥军优属、社会保障等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的健康发展。

(十一)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十二)承办旬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蜀河镇党委、政府统筹设置以下职能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2301)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妇联、工会、共青团等工作;负责人事编制、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协调各项中心工作。

(二)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工作。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

促检查工作。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组织视察、评议有关工作。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3691)

主要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镇属企业的规划管理、指导服务工作;负责项目筛选、储备、管理、申报等工作;负责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灾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15-7642411)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反邪教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及法律援助等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站

承担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六)社会保障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7642132)

承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福利救助、农村合疗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具体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科技等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社区建设、拥军优属、民族宗教、老龄事务、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民政事务工作。

(七)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915-7642132)

负责办理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或代办工作;负责推进基层网格管理指导辖区村便民服务点建设。

(八)公用事业服务站(联系电话:0915-7643333)

承担辖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承担镇、村道路管护;承担环境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承担蜀河古镇维护、利用和开发工作。

(九)规划建设管理所(联系电话:0915-7642761)

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安全等工作。

(十)综合执法办公室

按照授权,统一行使辖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并以镇政府名义开展执法。



【责任编辑:邓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