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城南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旬阳市城南停车场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关于旬阳市城南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旬行审准字〔2022〕575号)及《关于旬阳市城南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旬行审准字〔2023〕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旬阳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旬阳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万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旬阳市城南停车场建设项目位于旬阳市城关镇下菜湾社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36593.57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 34350.17 ㎡,地上游客中心建筑面积为 2243.40 ㎡。建筑密度3.35%,容积率 0.67,绿地率 35.49%。地下停车库 5 层,建筑高度23.40m,利用汽车库顶板作为路基,代替原党湾路桥面,建筑与党湾路两端的道路平顺衔接,满足道路的使用功能。汽车库的顶板与党湾路进行顺接后,形成较大的平面空间布置地上 2 层游客中心(A、B 区组成),建筑限高 9.6m。机动车停车位 836 个(地面 35 个、地下 801 个,含 83 个充电车位),所有停车位均为平层车位。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剪力墙抗震等级二级,场地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
2.3 招标范围:旬阳市城南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具体招标内容为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建设任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4项目投资总额:概算总投资为19103.96万元。
2.5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
2.6标段划分:EPC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2.7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各项资格要求;
3.2申请人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中的任意一条:= 1 \* GB3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 \* GB3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 \* GB3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上施工资质及设计资质要求,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项房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一种:①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附公示查询网址);②合同协议书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附公示查询网址),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申请人提供的业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其投标资格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
(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投标资格有效,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应显示一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3.6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 近三年内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5 近三年内无因申请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造成的诉讼或仲裁;
4.6申请人须提供在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开具日期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5.资格审查方法
5.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法;
5.2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且投标资格有效。
5.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7 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及《西北信息报》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9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年4月 24日17时00分前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申请确认并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5月 5日 9时00分,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9.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资格预审当日,申请人无需抵达资格预审会现场,申请人无需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可登录(https://ggzyjy.ankang.gov.cn/Content-2497671.html)自行下载《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新点工程)》。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系统填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提交后,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填报确认的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一致。
10.2本项目需使用电子资审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审申请文件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旬阳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恒万达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3991532556 电 话: 029-81878580
地 址:旬阳市城关镇旬阳大道54号 地 址:西安半导体产业园A座14层
邮 编:725700邮 编:710065
邮 箱:/ 邮箱:HWD_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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