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旬阳市人民政府> 网站专题> 重点民生服务> 教育服务> 正文详情

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印发《旬阳市2022年高中招生 录取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06 09:29 来源:
字体调节: A+ A- 操作:

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关于印发《旬阳市2022年高中招生

录取方案》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初中、九年制学校,设初中的镇中心校,市职业中学:

现将《旬阳市2022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旬阳市教育体育和科技局

2022年75



(此页无正文)


旬阳市2022年高中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安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教体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计划。2022年市教育体育局下达我市2所普通高中和市直4所学校,共6所学校面向旬阳市生源招录普通高中新生计划共计2200人。具体到校计划为:旬阳中学、旬阳第二中学各1042人,市直属学校116人(安康中学19人,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办学位23人,安康中学高新分校民办学位15人,安康高新中学48人,安康长兴中学11人)。

(二)职业教育计划。职业教育招生1465人,从普高录取之后的剩余学生中录取。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高分优先、尊重志愿、计划控额、服从调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录取依据

(一)2022年招生计划。

(二)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学生升学志愿须在“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IP地址:61.185.131.172)”填报,填报规则及志愿代码详见安康市中招管理系统。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旬阳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数和中考成绩等因素综合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四)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初中学校提供,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初中学校提供,按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六)根据《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陕政联〔2012〕106号)、《陕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细则》(陕应急〔2019〕147号),对各类不同优待对象按照录取分值10%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根据《陕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细则》(陕公政〔2019〕92号)相关规定,对各类不同优待对象按照在中考成绩总分上增加20分、10分的办法投档录取。

四、录取办法

招生学校首先按照2022年招生计划,并依据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升学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核结果、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等条件确定招生录取分数线。再按照升学志愿、中考成绩排序一次录满,不留空额。学生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操作考核结果为D档的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D档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都不予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录取信息检索和投档。将所有考生按照总分排列(若总分相同,顺次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成绩进行排序,下同),按照从高到低的排列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检索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录取。因填报志愿人数不足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分数达到全市最低控制线以上考生的志愿录取。

(二)分四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次:安康中学、安康高新中学、安康中学高新分校公办学校、城区中学(旬阳中学、旬阳第二中学,下同)为平行志愿,依据招生计划,尊重志愿、高分优先的原则,采取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批次:旬阳中学依照总分排序,依照学生自愿为前提,择优录取200名。

第三批次:剩余考生采取分片录取方式。旬阳中学以招生计划总数为限,依照总分排序,按照从高到低排列次序依次录取城区中学中旬阳中学考区生源学校(城关一中、城关二中、金洞初中、构元初中、晓秦初中、白柳初中、棕溪初中)的学生;旬阳第二中学以招生计划总数为限,依照总分排序,按照从高到低排列次序依次录取城区中学中剩余学生。新生录取确定后,两校之间可依据学校学位情况及学生意愿适度调剂。

第四批次:旬阳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简称:旬阳职中)进行录取。

1.“职业教育综合班”(以下简称:综合班)录取。旬阳职中今秋起始年级设置10个综合班,计划招生500人,有意愿就读综合班的学生,可不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只填报旬阳职中志愿。

2.专业班面向旬阳生源录取。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和本校综合班录取结束后,将参加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全部录取为专业班学生。

3.专业班面向全安康市生源录取。将依据安康市“中招系统”中的志愿信息或申请信息进行录取。

市内各校各批次录取的学生确定后,由市招生考试工作站打印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市局印章,分送安康市教体局、旬阳市教体科技局和各招生学校存档。各招生学校按照录取花名册向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有关优惠政策落实。符合条件享受“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公安子女和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的学生须在79日前办理申报手续,未按时上报申报审核表的,一律不再补充录取。

五、工作要求

(一)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指导毕业生填报升学志愿,要准确掌握每名学生的学业状况,真正摸清每名学生的升学意愿,客观介绍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的办学情况,指导好每一名学生正确填报升高中志愿。为防止学生在录取中掉档,应要求学生稳妥填报“城区中学”“旬阳职中”等志愿,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局出具的录取花名册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须经市局审核并加盖旬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专用章,严禁向外校已录取学生或下延分数线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各招生学校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全市招生秩序,严格执行凭本校《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手续,不得接纳市内外校录取的学生报名。对申请转学的学生,须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取得学籍。严禁直接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四)各普高招生学校和市职业中学要切实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后,要抢抓有利时机,主动开展新生家访或面向社会的宣传活动,宣传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理念、办学成效,市职中还要更具体、更有针对性地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增强家长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确保各校所录取学生秋季学期全部入学就读。


附件:旬阳市军人、公安消防等人员子女享受高中招生优待政策申报表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