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第二批)统计表
填报单位:旬阳市司法局
序号 |
政务事项名称 |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 |
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
实施区域 |
备注 |
1 |
食品生产许可 |
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低风险品种食品生产承诺书》符合规定的,当场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环节。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食生〔2020〕3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2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 |
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低风险品种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承诺书》符合规定的,当场发放《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环节。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食生〔2020〕3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3 |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变更、补办) |
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低风险品种食品生产许可延续(变更、补办) 承诺书》符合规定的,当场发放变更证照,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环节。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食生〔2020〕3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4 |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变更、补办) |
提交的申请材料及《低风险品种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变更、补办)承诺书》符合规定的,当场发放变更证照,不再进行现场踏勘环节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全省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陕市监食生〔2020〕3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提交申请材料,并签订《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承诺在3个月内提供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当场发放许可证。 |
《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6 |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文旅市〔2021〕15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7 |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证明 |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文旅市〔2021〕15号) |
安康市旬阳市 |
旬阳市行政审批局 |
注:1.设定依据需提供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具体到条,无需引用原文;
2.一个政务事项中如有多个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需分开填写;
3.各市、区填写本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的政务事项,分区域实行的,可填写至 xx 市 xx 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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