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14日至2022年10月14日,对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审计过程中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结算造价进行了审核。旬阳市经贸局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旬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以旬经贸字【2016】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工程由北京中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综合办公楼、商贸市场、农副产品贸易市场等工程,建筑面积为57599.51㎡。最高限价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54号评审的最高限价为117797064.30元。陕西东龙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工程于2017年6月15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11801367.31元,工期780天。
该项目于2017年6月开工,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包装印刷钢结构厂房两栋楼、框架结构综合办公楼一栋、肉制品钢结构厂房两栋楼及其他附属厂房等工程,其中产品展销房和农副产品房只施工到桩基工程,其余工程未施工。
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主要内容为:
1.产品展销房和农副产品房两栋厂房仅实施了桩基工程,减少造价39061747.29元。
2.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导致土建工程增加造价15657116.21元。主要内容为:原料库、萃取车间、精炼车间、成品库、消防控制室增加造价2433159.99元;锅炉房、门房配电室、公厕配电室、浴室增加造价379940.44元;肉制品加工车间增加造价5135719.69元;包装印刷厂增加造价3524284.17元;产品展销间增加造价502338.87元;贸易市场及综合楼增加造价3521722.59元;冷库增加造价320100.62元;新增构筑物及设备基础109849.84元。
3.原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准确,导致安装工程减少造价7939.96元。主要内容为:加工车间、库房及消防室减少56926.06元;配电室及锅炉房增加30465.60元;肉制品加工车间增加31292.80元;包装印刷厂34101.66元;农副产品贸易市场及综合楼工程增加218624.45元;室外工程减少265498.41元。
4.土建变更签证增加7945397.31元。主要内容为:综合楼地砖重新认价2551440.12元、玻璃幕墙474230.00元、增加实木门449274.87元、增加石材干挂墙面169342.50元、胶合板天棚吊顶变更为铝方格板吊顶1161993.00元;肉制品车间增加钢梁、坡道变更增加46112.60元;萃取车间气体灭火设备单价调整、增加围墙涂料和大门146434.15元;精炼车间增加观光走廊35671.67元;包装印刷厂水泥砂浆地面变更为自流平地面、增加连廊、二层增加吊顶1860718.45元;增加室外电缆沟178000.93元;油料区增加一套火灾报警系统、因图纸设计室内外高差导致增加额外工程量236938.68元。
5.安装设计变更、签证增加848284.62元。主要内容为:安装设计变更增加158737.19元(原料库配电柜进线电缆型号变更、增加电话网络插口、电缆14564.95元;精炼车间、成品库、冷库、门房-配电室增加配电柜及进线29586.46元;综合服务楼双管荧光灯变更为LDE格栅灯46504.84元;萃取车间、包装印刷厂灯具变更为防爆灯56149.52元,室外消防水管道材质由钢丝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变更为镀锌钢管21795.48元);签证变更增加689547.43元(包装印刷车间、萃取车间、预处理车间增加电气配管、桥架及电力电缆)
6.人工费调差5129259.94元。
7.材料差价调整11328067.62元。
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审该项目结算造价为113639805.76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旬阳市经贸局在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能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要求,基建程序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多报结算工程价款共计16674867.52元。
旬阳市审计局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的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该项目送审造价113639805.76元,审定结算造价 96964938.24元,审计核减造价16674867.52元。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经旬阳市经贸局和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字认可。
以上问题不符合财政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根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第二款“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责令旬阳市经贸局与陕西荣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据实结算工程价款。
四、审计建议
(一)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前期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误差大,导致结算工程量增加较多。建议旬阳市经贸局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因清单工程量不准确导致的投资增加。
(二)旬阳县祝尔慷生态富硒食(药)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结算审计审减数额较大,建议旬阳市经济贸易局今后严格审核企业报送的工程结算资料,确保工程结算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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