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旬阳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麻坪镇麻坪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阳光新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市麻坪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旬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麻坪镇阳光新区集中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农经〔2015〕122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估算总投资5266.00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及自筹。本次结算审计内容为其中的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其施工图由安康市天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最高限价由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旬财评结字〔2018〕56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为13953328.15元。2018年3月3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安康市汉滨区宇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13252000.00元(其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5264514.89元,其它为安置房工程),工期360天。陕西安康市长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2018年4月5日开工建设,2018年10月22日验收为合格工程。原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2331.00平方米、花岗岩及透水砖铺装2894.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及硬化5047.00平方米、排污管道1435.00米、给水管道398.00米、砂石填方41200.00立方米、庭院灯37.00套等项目。
实际实施过程中,变更增加截水沟99.08米,减少绿化1154.12平方米、花岗岩及透水砖铺装2291.64平方米、混凝土路面及硬化3349.82平方米、排污管道856.31米、给水管道398.00米、砂石填方7385.00立方米、庭院灯37.00套。审核后与合同价相比净减少造价2362918.38元。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麻坪镇麻坪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点(阳光新区)二期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3780609.81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901596.51元,核减造价879013.30元。审计核减的主要原因如下:
1.路基碾压、砂砾石垫层等项目结算工程量不实,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93429.76元;
2.透水砖铺装、砖砌挡墙、排水沟、截水沟等项目结算单价不合理,核减分部分项工程费29230.46元;
3.送审结算中1-3#楼0.4KVA配电工程不属于该工程范围内项目,核减造价102126.00元;
4.综合系数调整、材料调差不合理,核减造价624519.65元。
以上1至4项计取措施费、人工单价调整、规费及税金后,核减造价87901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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