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加固维修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超越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市小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加固维修工程由安康市停建清理办公室以安清理办发[2016]4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概算投资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补助。该项目施工图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最高限价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14号审计建议书审定的最高限价为2996045.97元。2017年2月27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旬阳县碧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845000.00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7年4月22日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0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
原招标主要建设内容:办公楼主楼、副1#楼、副2#楼加固维修及主楼顶增加钢结构、副3#楼拆除。
实际完成主要建设内容:办公楼主楼、副1#楼、副2#楼加固维修及主楼顶增加钢结构、副3#楼拆除。合同外增加办公楼主楼增加拆除门窗、强化木地板、内墙乳胶漆及墙面铲除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小河镇人民政府办公用房加固维修工程送审结算造价2873526.67元,审定结算造价为2713450.21元,净核减造价160076.46元。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如下:
1、外墙面油漆、电气配管PVC20、电气配线、水泥砂浆踢脚线、内墙及天棚面油漆等项目结算送审工程量不实,核减造价120496.02元。
2、拆除原会议室吊顶及墙面装饰、铲除原水泥地面、拆除水泥脚线、垃圾外运、拆除瓦屋面、拆除原PVC吊顶等项目单价不合理,核减造价3958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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