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5月20日,对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旬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由县发改局以旬发改投资〔2011〕183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投资概算为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最高限价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经县财政资金投资评审中心(旬财评结字〔2018〕45号)评审厚最高限价4412849.24元,招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为:旧路拆除5470平方米、新修25厘米厚C30砼路面5470平方米、新建污水管道977米、雨水管道806米等项目。该项目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招标工作,工程于2017年8月28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2018年4月12日开标,中标单位陕西德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4190000.00元,工期150天。
该项目设计图由西北综合勘察设研究院负责设计,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该项目于2018年4月20日开工,2018年12月31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主要完成的建设内容:旧路拆除6322.84平方米、新修25厘米厚C30砼路面6322.84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网690.21米、截流沟10道;路基加固桩7根、修补住户门前砖砌踏步及抹灰等零星项目等项目。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变更的主要内容为:
1.合同内主要增加项目内容为:挖一般土方1363.54立方米、拆除路面852.84平方米、水泥混凝土852.84平方米。
2.合同内主要减少项目内容为:换填砂砾544.20立方米、路缘石2212米、污水管道977.00米、镀锌钢管给水管400米。
3.合同外主要增加项目内容为:住户排污塑料管道铺设755.5米、住户接临时给水160米、截流沟10道、消火栓3套、修补住户门前砖砌踏步及抹灰等零星项目、路基加固桩7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的实施过程中落实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要求,基建程序基本规范,但也存在工程管理、工程价款结算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
经查阅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的监理日志发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监理日志未经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签字。监理人员未履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3.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责成旬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对监理公司进行处罚,并完善监理工作的考核管理办法。
(二)施工单位结算多报工程价款共计721397.96元。
我局委托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的结算情况进行了审核,该项目送审结算造价4386611.40元,审定结算造价3665213.45元,审计核减造价721397.96元(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经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以上问题不符合财政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发布,第588号修订)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被截留、挪用、骗取的国家建设资金,没收违法所得,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应据实调整工程结算价款,今后的工程项目中加强工程结算价款全面审核把关。
四、审计建议
(一)加强对工程监理单位的考核管理,确保监理单位正确履职。
(二)加强对施工企业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确保工程造价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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