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2〕22 号)及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监〔202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 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2年7月至9月对旬阳市段家河镇、红军镇、仁河口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内容:一是2021年度会计单据、账簿、报表是否相符;二是2021年度政府采购是否依据相关政策执行;三是相关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四是资金使用、管理及资产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看,被查的三个单位,2021年度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红军镇存在问题2个;段家河镇存在问题7个,仁河口镇存在问题3个,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对下一步会计、财务管理及制度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旬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 上一篇:旬阳市医保定点药店部分药品价格监测信息[ 08-18 ]
- 下一篇:旬阳县黄虎西路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