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 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有关规定,旬河廊桥创业孵化基地(旬阳县创梦空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申报了创业孵化基地补贴,经审核,拟确定旬阳县创梦空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享受创业孵化基地补贴615000.00元(其中:创业实体18家,补贴180000.00元;带动就业145人,补贴435000.00元)。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附件:旬阳县创梦空间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拟享受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7日-2022年9月23日
受理电话:7202004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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