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学梅等452名同志拟享受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公示
根据旬阳市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支持乡村振兴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旬人社发[2021]19号)及旬阳市人社局《关于加快申报2021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的通知》(旬人社函[2021]28号)文件相关规定,刘学梅等452名脱贫劳动力申报了2021年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并提供了相关资料,经审核,拟同意刘学梅等452名同志享受2021年度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226000.00元。现将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2022年9月24日
受理电话:0915-7202004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4日
【责任编辑:邓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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