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全市城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有效满足城镇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办发〔2021〕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五个部分,共有十四条内容。
第一部分: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加快制定我市养老服务方面规范性指导文件,依法推动我市城镇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全面摸清老年人基本信息,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发布《旬阳市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明确城镇不同类型老年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项目,推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将购买基本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健全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形成符合市情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第二部分:保障城镇养老服务设施供给。落实新建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政策,持续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小型养老院建设。
第三部分: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低偿或无偿运营城镇社区已建成的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省市运营补贴政策标准给予运营补助。支持养老机构、社会组织承接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服务。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对企业或社会组织投资兴办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参照民办养老机构标准给予建设和运营补助。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创办为老服务社会组织。
第四部分: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坚持需求导向,探索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家庭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支持养老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在重点社区优先发展具备全托、日托和上门服务等集日间照料和小型养老院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智能型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开展城镇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统一规划布点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店。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衔接,推广“养中有医”模式。构建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智慧养老综合信息系统。持续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支持养老护理员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对评定为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养老护理员,给予岗位补贴。
第五部分: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实施标准化管理。加强标准实施监督检查,为依法监管评估提供准确依据。建立覆盖养老服务企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评估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和信息公开。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的监测评估。建立失信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黑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和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三、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5年底,城镇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建成2个嵌入式小型养老院,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覆盖城镇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率达80%以上,80%以上养老服务机构实现上门服务,70周岁以上独居、空巢、重残等老年人探访率达100%;老年人助餐服务店城镇社区覆盖率达到50%;逐步健全康复辅具社区网络,推进康复辅具进社区、进家庭;实现全市城镇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城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5%以上;
有需求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安全监测率达95%以上,城镇社区智慧养老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达95%以上。
四、涉及范围
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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