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6日14时38分,兰某驾驶川W**8号轻型多用途货车,由吕河镇**往**方向行驶,行驶至吕河镇**处,被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检查,兰某驶的川W**8号轻型多用途货车车厢乘载5人、驾驶室乘坐6人,经检查询问,兰**持C1证,因涉嫌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五人以上的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六)项之规定,对兰某某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按照记分办法,其所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被一次性记3分。
交警温馨提示:货车违法载人,乘车人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容易发生不安全事故。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禁货车非法载人。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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