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有关机制与责任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 有关机制与责任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szfbgs/2022-000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22〕6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2-01-24 09:09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关责任的通知》(安政发〔2019〕10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市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有关指挥体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职责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按照“防救分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对上衔接流畅、对内防救有效、左右联动有序”的体制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抵御和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
二、明确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责任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统一指挥,分口把关,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夯实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责任。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镇各部门要按照“行政首长负总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全面落实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地震等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市政府成立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气象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质(地震)灾害4个专项指挥部(见附件1)。按照“总指挥部综合协调,专项指挥部具体负责”的方式,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面做好各领域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二)落实部门防治责任。按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灾救灾要求,全面落实自然灾害防范和治理责任。市气象局是全市气象灾害应急防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做好人工影响天气及气象灾害防治、评估等工作。市林业局是全市森林火灾防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市水利局是全市水旱灾害防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是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护标准和应急预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检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市住建局是全市地震灾害防治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地震灾害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应急预案及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及地震灾害防治工作。
(三)落实应急救援责任。市应急管理局要履行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的主体责任,在市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项指挥部的领导下,承担市应对一般自然灾害(自然灾害级别划分见附件2)应急救援指挥职责,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其以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救灾工作。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要指导各镇做好各自领域的一般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其以上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承担有关自然灾害的应急抢险技术支撑工作。
三、健全和完善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
(一)建立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坚持“应急牵头对上、相关部门分口负责、协同配合运转”的原则,打好总体战和协同战。一是对中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各有关指挥部办公室要积极筹办和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对中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灾害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公室下发的各类文件,各有关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做出安排部署。三是对中省市应急管理部门下发的气象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和地震灾害防灾救灾文件,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分转各有关部门立即安排落实;接到会议和活动等通知后1个小时内分转各相关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需要以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的各类文件等材料,由各有关部门拟定审核后,以市应急管理局文件上报。四是对中省市来旬开展的各类相关调研、检查等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同中省市调研、检查组的衔接对接,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衔接对接要求抓好落实。五是对需要组织多个部门联合开展多灾种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工作检查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检查方案,按程序报审后以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方式印发执行。六是市四个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对接工作,争取支持和理解,直接接受业务指导,逐步过渡到直接接收指令和文件、信息。
(二)建立信息统一报送机制。镇政府是自然灾害信息报送的主体,要按照“政府审定,一事双报”的原则,统一规范信息报送。一是报送格式,要参照《自然灾害情况报告》(见附件3)报送,报送信息要详实准确。二是报送时间,要按照自然灾害发生后半小时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首报、次日10时前续报、事故救援处置结束后终报的方式进行上报。三是报送程序,实行逐级上报,对一般自然灾害信息,镇政府按要求报市政府,同时报送各专项指挥部。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地震)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市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市应急管理局。对较大及其以上自然灾害信息,镇政府按自然灾害信息报送要求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向安康市政府报送,同时抄送市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管理局。对社会群众电话报告的灾害,接听单位要做好有关情况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相关部门要协助辖区镇政府进行核实,及时反馈核查情况,并按照自然灾害信息报告要求分级报送。
(三)实行分级救援处置机制。对一般自然灾害,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响应救援,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地质(地震)灾害防治指挥部有关人员应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处置。根据灾情需要,市应急管理局要统筹协调市消防大队、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或者衔接驻旬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对预判一般自然灾害可能衍变为较大及其以上自然灾害的,市政府在做好灾害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支援,配合市政府组织的有关指挥部和市应急管理局做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较大及其以上自然灾害,由市政府负责先期处置,待市政府响应救援后,市各专项指挥部积极做好救援相关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与市应急管理局的衔接配合协助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要会同市发改局、民政局、经贸局认真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市发改局、民政局、经贸局要做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度,确保防灾救灾物资保障有力。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防灾救灾宣传“七进”活动,大力普及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切实提高公众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意识和能力。各相关部门、指挥部办公室必须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作为、不担当等行为,严肃追责。
附件:1.旬阳市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森林防火、草原火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及防震减灾等级划分
3.自然灾害情况报告(样本)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附件1
旬阳市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一、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市长
责任副总指挥:常务副市长
副 总 指 挥: 分管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工作副市长
市人武部部长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武部、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及市发改局、市教体科技局、市经贸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公路段、市交警大队、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武警中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邮政局、移动旬阳分公司、联通旬阳分公司、电信旬阳分公司、广电网络旬阳支公司、旬河水文站、坝河水文站、蜀河水文站、蜀河水电站、桂花水电站、赵湾水电站、大岭水电站、钟家坪水电站、旬阳火车站、旬阳火车北站主要负责人组成。
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常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兼任。总指挥部下设4个专项指挥部,负责各自领域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会商、研判、决策等指挥工作。
二、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
(一)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分管气象工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市政府办联系相关工作领导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体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段、市武警中队、市应急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蜀河水电站、桂花水电站、赵湾水电站、大岭水电站、钟家坪水电站、电信旬阳分公司、移动旬阳分公司、联通旬阳分公司、旬河水文站、坝河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旬阳火车站、旬阳火车北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二)防汛抗旱指挥部
总 指 挥 长:市长
副总指挥长:常务副市长
指 挥 长: 分管水利工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 市政府办联系相关工作领导
责任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体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段、市武警中队、市应急救援大队、市供电公司、蜀河水电站、桂花水电站、旬河各水电站、电信旬阳分公司、移动旬阳分公司、联通旬阳分公司、旬河水文站、坝河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旬阳火车站、旬阳火车北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组长由市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市防汛办日常工作。
(三)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
总 指 挥 长: 常务副市长
指 挥 长:分管林业工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 市政府办联系相关工作领导
责任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科技局、市卫健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武警中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公路段、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电信旬阳分公司、移动旬阳分公司、联通旬阳分公司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林业工作副市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
(四)地质(地震)灾害防治指挥部
指 挥 长: 分管自然资源工作副市长
副 指 挥 长: 市政府办联系相关工作领导
责任副指挥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住建局局长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人武部、市发改局、市教体科技局、市经贸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段、市武警中队、市应急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电信旬阳分公司、移动旬阳分公司、联通旬阳分公司、旬河水文站、坝河水文站、蜀河水文站、旬阳火车站、旬阳火车北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地震监测站站长、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站站长、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市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接替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森林防火、草原火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及防震减灾等级划分
一、森林防火等级划分
1.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森林防火条例》
二、草原火灾等级划分
(一)特别重大(Ⅰ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二)重大(Ⅱ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以上2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三)较大(Ⅲ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四)一般(Ⅳ级)草原火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受害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草原火灾级别划分规定》
三、防汛抗旱等级划分
(一)洪水等级
1.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2.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3.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4.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二)干旱等级
1.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2.中度干早: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3.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4.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三)城市干旱等级
1.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2.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3.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4.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生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四、地质灾害等级划分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五、地震灾害等级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地震发生地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
备注:以上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3
自然灾害情况报告(样本)
报送单位: 签发人:
报告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关于xx镇“1.7”较大森林火灾情况的报告
(括号中注明:首报、续报或终报字样)
一、自然灾害基本情况
×××××××××。(包括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对公共安全和社会影响等简要情况)
二、救援处置及应急响应情况
×××××××××。(包括报送单位对自然灾害事件的先期处置准备、应急响应情况以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下步处置措施及建议
×××××××××。(包括此次自然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处置过程中的后续措施,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及可能遇到的困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主送:市政府办公室
抄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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