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乃凤等11名就业困难人员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拟给予张乃凤等11名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40402.08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4 月24日-2021年 4月30日
监督电话:7202004
2021年4月23日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 上一篇:关于认定首批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的公示[ 04-27 ]
- 下一篇:关于佘起旺等8名同志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0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