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旬阳市2021年度第四批稳岗返还资金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扩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365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稳定岗位,且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经后台数据比对,旬阳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初审,拟确定2021年度第四批符合条件的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6户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企业名单及返还金额附后)。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公示期内,如对稳岗返还企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 7202535(旬阳市人社局)
信函地址:旬阳市商贸大街577号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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