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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 小区四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8 16:53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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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16日至2019年10月10,对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四期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金寨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四期工程(本次审计项目包含在该安置项目内)由旬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旬发改发〔2014〕26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总投资总投资8405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脱贫)搬迁补助及群众自筹。施工图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设计,本次审计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砖结构六层二栋,建筑面积5637.17平方米。最高限价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7〕80号审计建议书审定的最高限价6722615.07元。该工程由旬阳县金寨镇人民政府委托旬阳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招投标,招投标代理业务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于2017年8月22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旬阳县第二建筑公司,中标价6384000元,工期270天。陕西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于2017年9月8日开工,2018年6月1日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工程主要完成了砖结构六层二栋,建筑面积5637.17平方米。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小区四期送审结算造价为7361327.85元,审定工程造价5959007.96元,审减造价1402319.89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四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报审资料土建部分核减造价981685.29元。

1、3#楼土建部分

(1)挖土方:报审增加工程量1262.33m³,核减工程量1149m³,此项审减5124.54元。

(2)砂石换填:报审增加工程量1062.85m³,核减工程量84.094m³,综合单价核减18.99元/m³,此项审减25716.91元。

(3) 土(石)方回填(基础回填):报审增加工程量138.916m³,核减工程量125.336m³,此项审减2427.90元。

(4)挖淤泥:审增工程量1044.79m³,按照签证挖淤泥外运3Km计价综合单价为19.31元/m³,此项核增20174.89元。

(5)混凝土地沟(10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29352.47元。

(6)混凝土地沟(8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5477.17元。

(7)混凝土地沟(12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4639.04元。

(8)砖地沟(600*600):增加砖地沟62.6m,综合单价222.73元/m,此项核增:13942.90元。

(9)地沟盖板:核减工程量4.27m³,此项审减2337.91元。

(10)承重粘土多孔砖墙:报审增加工程量为15.264m³,审核工程量为24.047m³(增加屋面造型栏板变更工程量16.291m³),核增工程量8.783m³,此项审增3209.22元。

(11)平板:报审增加工程量为1.42m³,审核工程量为2.039m³,工程量审增:0.619m³,此项审增:215.67元。

(12)阳台栏板:报审减少工程量为3.17m³,审核工程量为2.045m³,工程量审增:1.125m³,此项审增:391.97元。

(13)现浇混凝土钢筋(圆钢ф10以内):报审减少0.196T,经核算核减工程量为0.904T,核减工程量0.708T,此项审减3832.16元。

(14)雨蓬板:核减工程量1.368m³(雨蓬板调整为楼梯现浇板),此项审减476.64元。

(15)构造柱:核增工程量1.872m³(屋面造型栏板变更增加工程量),此项审增652.24元。

(16)压顶:核增工程量13.819m³(屋面造型栏板变更增加工程量),此项审增4820.34元。

(17)屋面造型栏板:核减工程量19.484m³(屋面造型栏板由混凝土变为砖砌体),此项审减6788.62元。

(18)现浇混凝土钢筋(螺纹钢ф10以上):变更增加工程量0.605T,此项审增3150.19元。

(19)涂膜防水(卫生间、厨房、阳台):报审增加工程量为827.896㎡,工程量核减526.658㎡。此项审减20391.1元。

(20)水泥砂浆楼地面(楼梯):报审增加14.16㎡,审核工程量为8.496㎡,工程量核减5.664㎡,此项审减:541.48元。

(21)墙面一般抹灰:报审增加127.2㎡,审核工程量为64.634㎡,工程量核减62.566㎡,此项审减:783.32元。

(22)天棚抹灰:报审增加14.16㎡,审核工程量为8.496㎡,工程量核减5.664㎡,此项审减:37.78元。

(23)刷喷涂料:报审增加38.76㎡,审核工程量为13.27㎡,工程量核减9.528㎡,此项审减:126.44元。

(24)永久性标牌:报审增加2个,审核工程量为1个,工程量核减1个,此项审减:541.89元。

(25)保温隔热墙:保温板变更保温颗粒,综合单价核减37.69元/㎡,此项审减:63573.23元。

(26)墙面一般抹灰:面造型栏板变更综合单价核减4.67元/㎡,此项审减1049.53元。

(27)块料台阶面:此项未做审减: 1347.39元。

(28)块料墙面:此项未做审减: 9283.28元。

(29)实木装饰门(MM1):此项未做审减:70364.28元。

(30)实木装饰门(MM2):此项未做审减:53841.60元。

(31)金属推拉门(SM1):此项未做审减:27202.56元。

(32)金属推拉门(SM2):此项未做审减:18135.00元。

(33)对讲门:此项未做审减:5065.05元。

(34)墙面一般抹灰(真石漆):外墙真石漆变更外墙涂料,综合单价核减61.73元/㎡,此项审减111985.51元。

(35)塑钢窗中空玻璃变为单玻,352.08㎡,单价核减28.5元/㎡,此项审减10034.28元。

(36)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119026.23元。

2、4#楼土建部分

(1)挖土方:报审增加工程量1104.205m³,工程量核减959.168m³,此项审减4277.88元。

(2)、砂石换填:报审增加工程量940.84m³,工程量核减67.2m³,综合单价核减19.03元/m³,此项审减22323.25元。

(3)土(石)方回填(基础回填):报审增加工程量78.721m³,工程量核减132.956m³,此项审减2574.03元。

(4)挖淤泥:审增工程量944.36m³,按照签证挖淤泥外运3Km计价综合单价为19.31元/m³,此项核增18235.59元。

(5)混凝土地沟(10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24828.62元。

(6)混凝土地沟(8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6515.95元。

(7)混凝土地沟(1200*1200):变更为砖地沟(600*600)。此项审减:10785.77元。

(8)砖地沟(600*600):增加砖地沟68.6m,综合单价222.73元/m,此项核增:15279.28元。

(9)地沟盖板:核减工程量4.382m³,此项审减:2399.19元。

(10)承重粘土多孔砖墙:工程量核增15.981m³(增加屋面造型栏板变更工程量10.811m³),此项审增:5839.66元。

(11)平板:工程量核增1.359m³,此项审增:473.5元。

(12)阳台栏板:工程量核减1.363m³,此项审减:474.9元。

(13)雨蓬板:工程量核减0.912m³,此项审减:317.77元。

(14)构造柱:核增工程量1.544m³,此项审增537.96元。

(15)压顶:核增工程量12.111m³,此项审增4219.71元。

(16)屋面造型栏板:核减工程量10.557m³,此项审减3678.27元。

(17)现浇混凝土钢筋(圆钢ф10以内):核减工程量0.549T,此项审减2971.54元

(18)现浇混凝土钢筋(螺纹钢ф10以上):审增工程量0.431T,此项审增2244.19元。

(19)涂膜防水(卫生间、厨房、阳台):报审增加工程量293.349㎡,工程量核减62.15㎡。此项审减:2266.61元。

(20)水泥砂浆楼地面(楼梯):工程量核增5.664㎡,此项审增:190.37元。

(21)墙面一般抹灰:工程量核增43.09㎡,此项审增:539.49元。

(22)天棚抹灰:工程量核增5.664㎡,此项审增:37.78元。

(23)刷喷涂料:工程量核增19.448㎡,此项审增:258.61元。

(24)永久性标牌:工程量核增1个,此项审增:541.89元。

(25)保温隔热墙:保温板变更保温颗粒,综合单价核减37.69元/㎡,此项审减:56106.23元。

(26)墙面一般抹灰:面造型栏板变更综合单价核减4.67元/㎡,此项审减934.24元。

(27)块料台阶面:该项未做,,此项审减898.3元。

(28)块料墙面:该项未做,,此项审减8971元。

(29)实木装饰门(MM1):此项未做审减:60312.24元。

(30)实木装饰门(MM2):此项未做审减:26920.8元。

(31)金属推拉门(SM1):此项未做审减:20401.92元。

(32)金属推拉门(SM2):此项未做审减:18135.00元。

(33)对讲门:此项未做审减:3376.7元。

(34)墙面一般抹灰(真石漆):外墙真石漆变更外墙涂料,综合单价核减61.73元/㎡,此项审减98434.1元。

(35)塑钢窗中空玻璃变为单玻,331.2㎡,单价核减28.5元/㎡,此项审减9439.2元。

(36)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89793.94元。

(二)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四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现场勘查工程量增减电气部分减少造价75756.29元。

1、3#楼电气部分

(1)厨卫插座:工程量核减36套,此项核减:776.52元。

(2)电气配管(SC25):工程量核减198.3m,此项核减:3850.99元。

(3)电气配管(PVC16):工程量核减619.2m,此项核减:6055.78元。

(4)电气配线(单模光纤):此项未做审减:130.5元。

(5)电气配线(2芯单模光纤):此项未做审减:5739.03元。

(6)电气配线(SYKV-75-7):此项未做审减:172.8元。

(7)电气配线(SYKV-75-12):此项未做审减:54.99元。

(8)电气配线(SYKV-75-9):此项未做审减:167.09元。

(9)电气配线(SYKV-75-5):此项未做审减:2308.77元。

(10)电气配线(RVB-2*0.5):此项未做审减:1031.18元。

(11)电气配线(RVVP-5*1.0):此项未做审减:1078.75元。

(12)吸顶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减:4859.25元。

(13)防水防尘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减:5901.12元。

(14)软线吊灯:吸顶灯、防水防尘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增:4071.9元。

(15)超五类UTP非屏蔽双绞线:此项未做审减:1104.84元。

(16)网络插座:此项未做审减:1322.64元。

(17)电视插座:此项未做审减:1322.64元。

(18)电话插座:此项未做审减:1322.64元。

(19)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10454.17元。

2、4#楼电气部分

(1)厨卫插座:工程量核减48套,此项核减:1035.36元。

(2)电气配管(SC25):工程量核减132.2m,此项核减:2567.32元。

(3)电气配管(PVC16):工程量核减486m,此项核减:4753.08元。

(4)电气配线(单模光纤):经现场勘查此项未做审减:130.5元。

(5)电气配线(2芯单模光纤):此项未做审减:3883.68元。

(6)电气配线(SYKV-75-7):此项未做审减:115.2元。

(7)电气配线(SYKV-75-12):此项未做审减:54.99元。

(8)电气配线(SYKV-75-9):此项未做审减:100.92元。

(9)电气配线(SYKV-75-5):此项未做审减:1798.41元。

(10)电气配线(RVB-2*0.5):此项未做审减:803.52元。

(11)电气配线(RVVP-5*1.0):此项未做审减:719.17元。

(12)吸顶灯:吸顶灯变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减:4016.98元。

(13)防水防尘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减:3934.08元。

(14)软线吊灯:吸顶灯以及防水防尘灯变更为软线吊灯,此项核增:3047元。

(15)超五类UTP非屏蔽双绞线:此项未做审减:910.66元。

(16)网络插座:此项未做审减:881.76元。

(17)电视插座:此项未做审减:881.76元。

(18)电话插座:此项未做审减:881.76元。

(19)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7752.38元。

(三)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四期工程按设计图纸计算及现场勘查工程量增减给排水部分减少造价76163.82元。

1、3#楼给排水部分

(1)ZK-304不锈钢管(DN20):此项未做审减:24343.99元。

(2)ZK-304不锈钢管(DN32):此项未做审减:2677.35元。

(3)ZK-304不锈钢管(DN40):此项未做审减:3854.7元。

(4)ZK-304不锈钢管(DN50):此项未做审减:9038.97元。

(5)铝塑复合给水管(DN20):ZK-304不锈钢管管变为铝合金衬塑复合,588m,综合单价22.69元/m,此项审增:13341.72元。

(6)角阀:此项未做审减:5851.44元。

(7)自动排气阀:此项未做审减:349.26元。

(8)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3633.53元。

2.4#楼给排水部分

(1)ZK-304不锈钢管(DN20):此项未做审减:22702.82元。

(2)ZK-304不锈钢管(DN32):此项未做审减:2141.88元。

(3)ZK-304不锈钢管(DN40):此项未做审减:3083.76元。

(4)ZK-304不锈钢管(DN50):此项未做审减:8990.8元。

(5)铝塑复合给水管(DN20):ZK-304不锈钢管管变为铝合金衬塑复合,312m,综合单价22.69元/m,此项审增:7079.28元。

(6)角阀:此项未做审减:3900.96元。

(7)自动排气阀:此项未做审减:232.84元。

(8)措施费及税费等核减:5782.52元。

(四)旬阳县金寨镇寨河社区移民安置小区四期工程人工费及主材补差部分减少造价268714.50元。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