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2月9日,对旬阳县段家河镇交钥匙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段家河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该工程是由旬阳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旬搬迁办发〔2015〕44号文件批复立项,批准项目概算工程总投资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补助资金;批准建筑规模为:新建交钥匙工程安置房一座48套/2719.26平方米。项目法人为旬阳县段家河镇人民政府。
2.该工程由旬阳县建筑设计室负责设计,旬阳县审计局以旬审建(2017)179号文件审定最高限价3623091.79元。陕西恒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采购公开招标,陕西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工期235日历天,合同总造价3438000.00元;无施工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1.《施工合同》确定开工日期为2018年4月15日, 建设单位于2018年12月10日组织竣工验收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未提供质量保证资料和验收资料。
2.实际完成工程内容为2726.28平方米砖混结构住宅楼一幢。
3.该项目在施工中未发生重大变更,仅对软基换填加深1.5米。
二、审核结果
报审结算造价4129252.64元,审核结算造价3793429.24元,核减335823.40元,核减率8.13%;审定建筑面积2726.28平方米,单位造价1391.43元/平方米。
三、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量审核变化情况:核减造价225650.86元
1.建筑装饰工程:查看现场发现外墙保温层只做了网格布、室内外地沟按图计算600×800规格增加85.32米、塑钢门未做、正面散水未做、屋面钢爬梯未做、踢脚线未做,复核原清单工程量核减砖基础280.21立方米、砖墙233.31立方米、楼梯97.7平方米、钢筋14.415吨等等,详细工程量变化情况请参阅《工程量审核对比表》;核减造价129355.60元。
2.电气工程:查看现场发现配电箱AL~AW之间配线YJV-5*16改为BV3*10平方毫米、配电箱AW~MX之间配线BV3*10改为BV3*6平方毫米、除楼梯道和卫生间外灯具为座灯头,复核原工程量清单对配管配线都有不同程度减少,请参阅《段家河镇交钥匙工程电气审核表》;核减造价90300.74元。
3.给排水工程:查看现场发现,原清单248个铜质DN100防反溢地漏只做了96个DN50不锈钢地漏;核减造价5994.52元。
(二)工程单价审核变化因素:核减造价110172.75元。
建筑装饰工程:查看现场发现内墙乳胶漆实际做的是“墙面王”、天棚板底未粉刷(只计模板补偿费)、客卧地面为水泥地面;用于回填的土方不计装车运输费用,厨卫墙面砖套用“陶瓷锦砖”定额错误;核减造价110172.75元。
(三)其它审核变化因素:应补计造价0.21元。
合同价3438000.00元,二次报价电子版为3437999.79元,相差0.21元,在《汇总对比表》总额栏补计。
四、审计发现其它问题
1.建议责令单位继续加强项目管理,特别是完善质量保证资料的档案管理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2.交钥匙工程直接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切身利益,建议责令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完善国有资产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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