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旬阳县2015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标段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水利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2015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农经〔2015〕640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资金来源为申请中省补助和地方自筹。该工程由旬阳县水利水电水保生态勘测设计院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压力输水管网等工程。最高限价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旬审建〔2015〕122号文件审定的最高限价为648935.00元。工程于2016年1月5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陕西中浩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40000.00元,工期150天。二期实施的新建厂房及附属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于2018年6月10日办理采购手续,采购预算价217560.32元,施工单位为旬阳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期三个月。安康市恒信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过程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2月开工,2018年1月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蓄水池、压力输水管网等工程。工程在实施中由于原设计取水水源在草坪社区(庙梁子)的高位蓄水池因整合资金不到位无法建设,变更为从四海逸家原蓄水池取水。新建厂房及附属绿化提升改造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2018年9月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主要完成了厂房及附属绿化工程。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2015年度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标段送审结算造价834884.59元(其中,新建厂房及附属绿化提升改造工程送审结算造价217560.32元),审定结算造价787884.59元,核减造价47000.00元(新建厂房及附属绿化提升改造工程无核减项)。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1.核减DN200钢管倒运1200.00米,单价10.00元/米,核减造价12000.00元。
2.核减材料二次倒运费1.00项,单价35000.00元/项,核减造价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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