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06月24日至2021年01月14日,对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谌家院安置小区(第七期)安置房建设工程进行了结算审计。根据《陕西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涉及工程结算造价的审核由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并依法对其审核结果承担责任。旬阳县石门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谌家院安置小区(第七期)安置房建设工程由旬发改发〔2011〕124号文件批准立项,立项概算435元,资金来源为陕南移民搬迁项目资金及群众自筹。施工图由陕西建协设计研究院设计,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新建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85.20平方米。最高限价由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经旬阳县审计局旬审建【2017】62号文件审定最高限价3707414.36元。该工程由旬阳县石门镇人民政府委托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业务,工程于2017年07月06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单位陕西君城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3518906.00元。安康市金城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实施全程监理。
(二)项目实施情况
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谌家院安置小区(第七期)安置房建设工程于2017年07月开工,2018年01月竣工,工程初步验收为合格。完成的主要工程内容为6层主体砖混结构房屋。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部分变更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签证认定,变更的主要内容为:基础超深增加挖土方、砂石回填、楼栋连接钢平台变更、物业用房等。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旬阳县石门镇移民(脱贫)搬迁谌家院安置小区(第七期)安置房建设工程送审结算造价为4009751.23元,审定结算造价为3760719.20元,审计核减造价249032.03元。
三、审计核减(增)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计量及单价不实核减造价184410.87元。
1.6#楼其余房间水泥砂浆踢脚线核减1292.23m2,核减工程款4445.28元。
2.6#楼玻璃栏板核减27.40m,核减工程款5697.83元。
3.6#楼空调外机护栏核减68.40m,核减工程款17208.76元。
4.6#楼凸窗内护栏核减56.88m,核减工程款9672.44元。
5.6#楼天棚抹灰核减1612.212m2,核减工程款19201.44元。
6.6#楼清水模板核增1612.212m2,核增工程款10753.45元。
7.6#楼地漏核减24.00个,核减工程款504.00元。
8.6#楼水龙头核减12.00个,核减工程款78.96元。
9.6#楼屋面(防滑地砖)综合单价核减72.90元,核减工程款6199.42元。
10.6#楼楼梯间踢脚线综合单价核减62.13元,核减工程款783.87元。
11.6#楼塑钢窗核减工程款6186.08元。
12.7#楼其余房间水泥砂浆踢脚线核减1292.23m2,核减工程款4445.28元。
13.7#楼玻璃栏板核减27.40m,核减工程款5697.83元。
14.7#楼空调外机护栏核减68.40m,核减工程款17208.76元。
15.7#楼凸窗内护栏核减56.88m,核减工程款9672.44元。
16.7#楼天棚抹灰核减1612.212m2,核减工程款19201.44元。
17.7#楼清水模板核增1612.212m2,核增工程款10753.45元。
18.7#楼地漏核减24.00个,核减工程款504.00元。
19.7#楼水龙头核减12.00个,核减工程款78.96元。
20.7#楼屋面(防滑地砖)综合单价核减72.90元0,核减工程款6199.42元。
21.7#楼楼梯间踢脚线综合单价核减62.13元,核减工程款783.87元。
22.7#楼塑钢窗核减工程款6186.08元。
23.以上项目措施费及相关税金核减16369.14元。
24.基础超深挖土方综合单价核减9.56元,核减工程款13164.51元。
25.以上项目人工费调差、措施费及相关税金核减3242.86元。
(二)其他审减:64621.16元。
1.物业用房核减20.04m2,核减工程款29058.00元。
2.施工企业报送人工调差部分,根据陕建发(2015)319号文件及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核减工程款18113.96元。
3.施工企业报送材料补差部分,核减工程款17449.20元。
- 上一篇:石门镇谌家院社区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及 棚户区改造基础设…[ 12-28 ]
- 下一篇:段家河镇薛家湾美丽乡村建设一期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