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林字[2021]2号)文件通知,现将旬阳县2021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标准予以公示,公告期为10天(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20日)。
1、上一轮退耕还林完善补助标准:每亩125元。
2、退耕还林新一轮2017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中央补助资金计划表,补助标准:400元/亩;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次中央补助资金计划表,补助标准:300元/亩。
3、旬阳县上一轮2004年退耕还林生态林纳入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标准为14元/亩。安林字[2020]215号文件。
4、旬阳县上一轮1999-2004年退耕还林生态林纳入国家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14.5元/亩。(安林字[2021]1号文件)。
5、实旬阳县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每亩9.69元。
以上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将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旬阳县林业局
联系人:马兴义 联系电话:0915-7203268
电子邮箱:1823506384@qq.com
主管单位:旬阳县林业局
旬阳县林业局
2021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 上一篇:旬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举…[ 11-05 ]
- 下一篇:2022年旬阳市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财政补贴项目公示清单[ 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