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康市委 安康市人民政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十四批)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12-25 23:32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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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25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82件,目前已办结57件,现将涉及旬阳1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受理编号 

1

安康市旬阳市段家河镇庙沟村2组,村民梁纪成于2018年3月16日砍伐了同村村民近0.7亩的林地,用做盖房地基,未对林地进行恢复。

旬阳市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19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段家河镇庙沟村2组村民丁某与梁某2018年3月18达成土地转让协议,由梁某在其耕地内(无林木)建房。梁某在开挖庄基过程中被村干部发现制止,并要求对已开挖的0.236亩土地进行土地复垦。2021年12月19日,旬阳市联合核查组认为梁某恢复的地块土层稀薄未达到复垦质量要求,要求梁某立即依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属实

整改情况:梁某2021年12月20日完成土地恢复,并通过旬阳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验收。旬阳市加强耕地保护宣传监管,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毁林行为。

D2SN202112170019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责任编辑:徐斯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