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2月23日16:00时,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安康市生态环境信访件69件,目前已办结47件,现将涉及旬阳2件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1 |
位于小河镇龙王滩村峡口的红岩峡石材有限公司,露天采石灰尘很大,采石期间时有石头坠落马路,给行人造成安全隐患,加工石材产生的污泥随意倾倒在荒地里。 |
旬阳市 |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17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旬阳县红岩峡石材有限公司取得有采矿权、备案、安全、环评等许可手续。 关于“露天采石灰尘很大”问题。该矿山2020年8月至今处停产状态,生产区及成品车间建设有封闭棚,堆放的废石采用防尘网覆盖,未发现扬尘污染行为。 关于“采石期间时有石头坠落马路,给行人造成安全隐患”问题。2021年10月旬阳市应急管理局已对该问题进行处理。 关于“加工石材产生的污泥随意倾倒在荒地里”的问题。群众反映的是该公司前期加工生产砂石料产生的水洗泥经压滤后的泥土,私自与村民签订协议堆放荒地还田。 |
属实 |
整改情况:旬阳县红岩峡石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9日按照整改要求对堆放的泥土进行平整疏松。旬阳市小河镇政府加强对旬阳县红岩峡石材有限公司日常监督,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
D2SN202112150017 |
2 |
安康市旬阳县境内汉江支流都存在采砂情况,有大型采砂团伙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该行为已持续三四年了。 |
旬阳市 |
旬阳市委2021年12月17日组织现场核查。经查,2018年7月10日原旬阳县政府印发文件,明确辖区采砂作业和经营活动统一由旬阳县水务集团组织实施,其他个人和企业均不予采砂许可,共确定汉江一级支流的旬河、蜀河为可采区,科学设置采砂点旬河8处、蜀河1处。 2018年以来旬阳市严格开展河道采砂执法监管,2021年6月1日至今均未开展采砂作业,无大型采砂团伙非法采砂现象。 |
属实 |
整改情况:旬阳市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查监管,依法查处涉水涉河涉砂违法行为,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强化“三长治河”,健全联动联控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
D2SN202112150003 |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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