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旬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名称: |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旬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 ||
索引号: | zfgzbmxzfbgs/2021-0013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2月15日 | 文号: | 旬政办发〔2021〕18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21-12-21 17:17 |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强化教育督导工作职能,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旬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教育督导委员会主任,市政府办联系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市教体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教育总督学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分局、团市委、市税务局的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科技局,承担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
2.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的重大方针、政策。
3.审议全市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
4.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
5.督促各镇和有关部门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教育工作职责,对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6.发布市政府教育督导报告和教育质量监测报告。
7.聘任市督学。
8.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市政府办:组织协调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事宜,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2.市教体科技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教育发展,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师招聘、录用、考核、培训、交流等工作;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实施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对市域内等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问责。
3.市委组织部: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教育系统党务干部的培养和培训;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各镇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并将履职考核结果纳入市级考核总评。
4.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引导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发展氛围;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家长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思想教育工作。
5.市委编办:负责依法履行教师编制管理权,做好教师编制规划调研,保障教师数量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6.市发改局:负责将教育事业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在编制和衔接各行业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时,将教育发展、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及优化学校布局结构等纳入相应规划、立项、审批。
7.市公安局:负责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等管理,落实城区学校“上放学高峰岗”和“护学岗”,开展校园安全督查,打击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犯罪,依法查处各类涉校涉生案件,督促各镇履行校园安全责任。
8.市民政局:督促指导各镇政府做好低保家庭学生的信息录入工作;发动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做好帮困助学工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9.市司法局:负责健全教育执法和监督制度,将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纳入全市普法工作规划,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10.市审计局:负责对全市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工作;对教育项目工程审计的监督和管理;对教育系统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督查。
11.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教育发展财政政策,足额拨付教育经费,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法定增长,确保教育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12.市人社局:负责实施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教师职称评定、教师聘任、校长定期交流;抓好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使用、培养、引进等工作,会同市委编办、市教体科技局建立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依法保障教师工资、职称等相关待遇。
13.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学校(幼儿园)建设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项目建设中,优先安排学校建设用地,有关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减免。
14.市住建局:负责协助指导市教体科技局编制学校(幼儿园)建设方案,及时审查审批;对学校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学校项目建设有关费用根据政策予以优惠。
15.市交通局:负责加强校园周边车辆营运秩序管理和公路养护,按照相关规定在校园周边公路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整治和打击。
16.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培训等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对教育科技计划的实施情况定期检查、指导、汇总。
17.市文旅广电局:负责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治理,依法管理学校周边商业网点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
18.市卫健局:负责对学校生活饮用水、食堂卫生、教学及生活环境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传染病和常见病的防控工作,应急处置学校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中小学生体形正常比例下降、肥胖率上升等问题的研究指导,加强对学生近视眼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学校做好近视监测,提升近视防控能力。
19.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校内食堂、商店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校外周边摊点食品安全进行综合治理。
20.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加强对学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21.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审批、年检等事宜,配合市教体科技局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办学行为的监督管理。
22.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按规定对教育项目建设审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加强学校周边噪音、污染等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组织、指导学校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23.团市委:负责对学校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质量。
24.市税务局:负责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时全额拨付市教体科技局。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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