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会监〔2021〕25号)及安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监〔20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印发了《旬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1年9月7日至11月25日对旬阳市自然资源局、旬阳市甘溪镇人民政府进行了检查评估,现将评估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检查内容:一是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实完整;二是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三是会计人员配备是否符合《会计法》要求;四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通过检查看,被重点抽查的2个单位,2021年会计核算真实合法,信息披露充实完整,未发现有会计造假问题。被检查单位会计从业人员资质符合相关规定,账务、财务、档案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旬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徐斯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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