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第21号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1类食品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4批次,不合格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旬阳市城关镇王子食府消毒的小碗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旬阳市城关镇王子食府消毒的勺子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旬阳市城关镇鸭掌王火锅消毒的料碗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旬阳市城关镇鸭掌王火锅消毒的碟子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²,标准要求不得检出/50cm²。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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