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1年第15号
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抽取餐饮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旬阳市龙湾天元酒店有限公司的金线筷子中大肠菌群,结果为检出,标准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旬阳市龙湾天元酒店有限公司的5.5寸金线边碗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293mg/100cm2,标准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旬阳市龙湾天元酒店有限公司的金线汤勺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299mg/100cm2,标准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襄阳中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处情况将于法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旬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 11月16日
【责任编辑: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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