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双河镇王弟明、仙河镇张安勇、桐木镇陈前芳向我局申报了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共计1500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0月19日
受理电话:7202004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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