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补齐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短板,为鲜活农产品出村进城创造便利条件,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全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系列要求,旬阳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实际,遴选3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拟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现就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0915-7202610 18291511369
附件:1.旬阳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2. 旬阳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计划表.xls (←点击下载)
旬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
旬阳市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为尽快补齐我市冷链物流设施短板,为鲜活农产品出村进城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局按照省市要求遴选37家经营主体实施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项目,为了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奖补标准
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项目申报要求,初步遴选37个经营主体建设37处冷藏保鲜设施,按照《安康市农业农村局、安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安农发[2021]86号)明确的奖补标准及有关要求,旬阳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奖补资金总额754万元。计划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通过竣工验收并落实奖补资金。
二、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及《关于成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的通知》(旬农发[2021]72号)明确的责任分工,严格从线上申请、审核、公示到补助发放的全过程管理,逐步进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延伸绩效管理。
(一)组织申报。9月25日前,建设主体通过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APP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APP自主申报,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业务股按要求做好审核指导及项目公开公示,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向申报主体反馈。
(二)推进建设。项目专家组指导各建设主体按照技术方案有关要求,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各建设主体保留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全程资料,以备监测。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为2021年1月1日后开建,11月30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不在时间节点内的不予补助。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库体保温材料、制冷机组、保温门、防雨棚建设;项目可配备必要的称重、除土、清洗、分级、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机、信息采集、供配电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等设施;机动式大型叉车、变压器、冷藏运输车、工棚等不列入项目补助范围。
(三)组织验收。主体完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后,及时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将于10月、11月会同财政局,邀请该项目专家组技术人员分两批次组织验收。对验收不符合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的,当场下发督办整改通知,并跟踪督导建设主体进行整改,组织第二次验收;第二次验收时,非正当理由不能按时按标准完工的,责令建设主体签署放弃该项目资金承诺书;对验收合格的,及时向建设主体兑付补助资金。
(四)强化服务。项目所在镇要把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建设作为助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从协调用地、产业发展、路电等配套设施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服务,确保项目建设高效推进,在后续产业发展中发挥作用。市农技站要结合蔬菜、水果、魔芋、拐枣等产业发展,指导业主科学使用冷链设施,切实让项目成果服务于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旬阳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成立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的通知》(旬农发[2021]72号),成立了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工作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业务股牵头抓总,会同项目专家组、相关股室及单位共同推进落实,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公示等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镇要积极落实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将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财政奖补资金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奖补要量化到集体经济成员持有股份。
(三)严格风险防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公布投诉、咨询、监督方式,实行过程监督、定期调度,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开展现场督导。项目建成后由实施主体委托有审计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报告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及不符合廉政要求的行为,坚决查处;对于发生违规违纪的要严格查明情况,按规定抄送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宣传示范。市农业农村局将通过摸底调查、集中培训、现场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帮助引导建设主体提高认识,掌握使用技术,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各镇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推出一批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的典型案例,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带动各经营主体在后续产业发展中积极主动开展农产品产地保鲜设施建设,进一步打通我市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市场“最后一公里”问题。
- 上一篇:旬阳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的公示[ 09-06 ]
- 下一篇:旬阳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09-16 ]